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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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实习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00:00来源:

    各律师事务所:

    请有意愿申报“实习基地”的律所,于2021年11月30日17:00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昆明市律师协会。申报单位需符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要求。

      一、所需材料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设立实习基地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培养实习律师条件登记表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含:考核页)。(四)实习指导老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指导律师证书复印件。(五)律师事务所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含:实习人员制度)。(六)律师事务所具有供实习人员实习的固定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的说明(附:房产证复印件,如为租赁则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律师事务所具有满足实习人员需要的完备的实习指导计划和实务训练的情况说明。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符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且不具有该实习管理规则第九条规定情形,如有违反本所自愿取消实习基地资格并接受行业处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九)律师事务所如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应附处罚或处分决定书复印件及执行完毕的证明文书。

    (十)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被问责的,应提供相应的书面情况说明。

    (十一)律师事务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二、具体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后提交市律协考核委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一式两份。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871-64661136

    报送邮箱:kmlxkhw@163.com

    地址:前福路376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楼昆明市律师协会 



                            昆明市律师协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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