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惩戒
    当前位置:首页/纪律惩戒
    昆明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25-05-19 00:00来源:
    2025年5月16日下午,昆明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监事长刘凌、副会长张辉出席会议,副监事长尹朝辉、监事马红征列席会议。会议由纪律惩戒委员会杨黎主任主持。

    图片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昆明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张辉副会长代表冀蓓红会长、唐莲处长对新一届纪律惩戒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表示将继续支持纪律惩戒委员会的工作,为委员履职提供支持。张辉副会长指出,各位委员要充分认识惩戒工作对于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树立服务会员意识。同时,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纪律惩戒工作需求。张辉副会长要求全体委员要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
    刘凌监事长强调,纪律惩戒工作是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重要职责,关乎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信力。惩戒工作,既要对会员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也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全体委员要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案件。
    会议聚焦于惩戒委工作制度、规则以及案件办理基本流程的深入学习与讨论。杨黎主任从办案程序、风险防范等方面对惩戒委工作展开了介绍,同时明确了各副主任的分工,做到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对惩戒委未来工作提出要求:顾大局讲政治、工作讲纪律、办案讲方法。通过对工作制度和规则的解读,委员们进一步明晰了工作原则、纪律要求和操作规范,深刻认识到纪律惩戒工作对于维护律师行业形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重要性。参会委员就惩戒工作及典型案例进行了讨论。
    尹朝辉副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发表监事意见,对纪律惩戒委会员及时召开全体会议,认真学习相关制度等工作表示肯定,希望纪律惩戒委员会委员树立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职。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昆明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开始全面履职。全体委员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昆明市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

    二维码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