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城律舟·志愿同行”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志愿服务精神,昆明市律师协会拟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春城律舟·志愿同行”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春城律舟·志愿同行——汇聚专业力量,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让法律服务之舟向人民需要的地方远航。昆明市律师协会成立“春城律舟·志愿同行”评选委员会,由公益和关爱专门委员会牵头负责总体策划、标准制定、资格审查、综合评定及结果发布等核心环节;市律协秘书处作为评委会办公室,负责材料受理、会务协调、宣传推广、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四)发布仪式:9月下旬(与篮球赛闭幕式同步举办)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志愿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2.志愿服务贡献突出,事迹感人:持续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三年及以上,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在公共法律服务或社会慈善活动中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专业贡献显著。具体表现为:长期深度参与志愿服务;慷慨捐助慈善事业;组织或积极参与各类帮扶项目等。其事迹真实感人,社会评价高,受到服务对象、相关单位或社会公众的广泛赞誉,或有突出事迹被媒体报道,群众公认度高。3.社会效果显著: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慈善事业活动成效显著,产生了积极良好的社会影响。1.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协会行业处分。2.组织有力:在党组织领导下有效开展志愿服务,高度重视志愿者服务事业,有明确的服务领域,健全的志愿者服务体系、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保障机制,并将志愿者服务工作纳入律所发展规划和文化建设。3.参与广泛:积极组织本所律师参与各类志愿者法律服务(如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信访化解、服务重大公共事件等)和社会慈善活动(如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助学助残、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参与人数多、覆盖面广。4.服务成效显著:在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多、质量高,普法宣传形式创新、受众广、效果好,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慈善方面:有持续性、有影响力的慈善项目或活动,社会反响良好,获得相关表彰或媒体报道。5.示范性强:在律师行业领域具有显著的引领示范作用,其服务模式、管理经验或项目成果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6.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志愿者法律服务事业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品牌效应显著。2.项目定位明确,能够有效解决某一问题、满足某项需求,服务某类群体。3.项目运作规范,操作性强,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可复制可推广,对社会公众具有良好带动、引导作用。(一)择优推荐(2025年8月12日—8月22日)各律师事务所须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及要求,组织参评“益路同心律师事务所”“益启未来志愿服务项目”。参评“益行微光律师志愿者”,采取律所推荐形式,由各律所负责所属律师的推荐及审查(需签署意见)。参评律所及个人需填写对应申报表:《益行微光律师志愿者申报表》(附件1),《益路同心律师事务所申报表》(附件2),《益启未来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附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要求真实具体、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活动照片、新闻报道、荣誉证书、服务对象评价、法律援助案件清单、慈善捐赠凭证等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于2025年8月22日前将纸质版原件(附件1、2、3)表彰证明文件复印件等书面材料送至昆明市律师协会,电子版发送昆明市律师协会邮箱kmslsx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志愿同行宣传活动+联系人”)联系人:李思亭,联系电话:64661136。1.审核考察:评选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对部分候选律所和个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访谈核实。2.公示和评定:评选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评选委考察、确定获选名单,并在“昆明市律师协会公众号”上向社会展示,接受监督。
附件:1.
昆明市律师协会“益行微光律师志愿者”推荐表.doc